关于为【普宁市大坝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陂乌村等8个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公开选取【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机构的公告

关于为【普宁市大坝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陂乌村等8个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公开选取【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机构的公告

发布于 2024-09-29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编码 采购项目名称 中介服务事项 服务内容 投资审批项目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项目规模 中介机构要求 备案要求说明 其他要求说明 服务时限说明 服务金额 金额说明 是否选取中介 有无回避情况 截止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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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大坝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陂乌村等8个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陂乌村等 8 个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覆盖陂乌村、平林村、葫芦地村、**村、大坝村、社前村、白坑村、半径村,其中“白改黑”约 13.3 公里,配套人行道、排水、标识标牌、路灯、环卫污水等,涉及平林村、葫芦地村、社前村,白坑村,半径村;危墙改造,墙体防水加固约 20000 ㎡,涉及陂乌村、平林村、葫芦地村、**村、大坝村、白坑村、社前村;“三线”整治 5.5 公里,涉及陂乌村、平林村、葫芦地村、**村、大坝村、新锡村等。 根据**市大坝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的进度需求,及时完成《**市大坝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陂乌村等8个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并协助开展专家评审,按专家评审意见修改报告后协助选取人报送行政主管部门完成报批手续。
其他
仅承诺服务即可
无要求,按照合同双方自行约定。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按合同双方约定。
2024-10-08 17: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