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乡镇(街道) | 大桥镇 | 村(社区) | **村 |
| 组别 | -- | 登记日期 | 2026-09-14 |
| 项目类型 | 小型工程 | ||
| 预算总额 | 290430.91元 | ||
| 资金来源 | 财政拨款 村集体资金 | ||
| 项目周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 ||
| 项目描述 | 大桥镇**村路灯亮化工程为2026年第二批、第三批一事一议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点击查看受**市**区大桥镇**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委托,就**村路灯亮化工程进行公开交易,邀请合格的潜在报名人参加本项目的竞价。 1、工程名称:**村路灯亮化工程。 2、工程地点:**市**区大桥镇**村。 3、工作内容:**村路灯亮化工程,更换挑臂路灯425盏;加长挑臂路灯13盏;新增挑臂路灯29盏;新增高杆路灯33套,具体详见交易文件。 4、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质保期:1年。 5、本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自筹。 6、质量要求:合格。若一次性验收不合格,按《**区2026年第二批、第三批一事一议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执行,并按要求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具体内容详见交易文件。 7、付款方式:中标价即为合同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结算审定价的90%,待一年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余款。若工程出现质量问题,项目主体方有权动用质量保修金进行维修。本工程中标价包含全额税款,项目主体方支付工程款时承包人必须提供正式税票。 8、本工程最高限价:290430.91元,报价不得高出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9、结算方式: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工程量按实结算,除政策性调整、工程量清单漏项、设计变更和招标人要求变动的内容外,投标综合单价不作调整。 10、竞价方法:本项目对外公开交易,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 ||
| 补充说明 | 详细内容见网站首页公告 | ||
| 报名时间 | 2026-09-22 09:00至2026-09-22 16:30 | ||
| 报名地点 | ****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地址:**市**区**路82号) | ||
|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 | 2026-09-22 16:30 | ||
| 交易时间 | 2026-10-09 09:30 | ||
| 交易地点 | ****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地址:**市**区**路82号) | ||
| 标段描述 | 1、工程名称:**村路灯亮化工程。 2、工程地点:**市**区大桥镇**村。 3、工作内容:**村路灯亮化工程,更换挑臂路灯425盏;加长挑臂路灯13盏;新增挑臂路灯29盏;新增高杆路灯33套,具体详见交易文件。 4、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质保期:1年。 5、本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自筹。 6、质量要求:合格。若一次性验收不合格,按《**区2026年第二批、第三批一事一议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执行,并按要求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具体内容详见交易文件。 7、付款方式:中标价即为合同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结算审定价的90%,待一年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余款。若工程出现质量问题,项目主体方有权动用质量保修金进行维修。本工程中标价包含全额税款,项目主体方支付工程款时承包人必须提供正式税票。 8、本工程最高限价:290430.91元,报价不得高出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9、结算方式: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工程量按实结算,除政策性调整、工程量清单漏项、设计变更和招标人要求变动的内容外,投标综合单价不作调整。 10、竞价方法:本项目对外公开交易,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 ||
| 服务费(材料费) | ¥0.00 | ||
| 保证金 | ¥2000.00 | ||
| 最高限价 | 290430.91元 | ||
| 成交缴款方式 | 转账汇款 | ||
| 交易方式 | 现场竞价 | ||
| 补充说明 | 详细内容见网站首页公告 | ||
| 招标公告 | |
| 授权委托书 | |
| 投标方承诺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