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本级中心】泉都大道一期(旗鼓大道东延伸段至横沟大道)路灯建设项目(EPC)评标结果公示(标段编号SZZX-202409SZ-540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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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9 09:23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点击查看

一、招标概况

泉都大道一期(旗鼓大道东延伸段至横沟大道)路灯建设项目(EPC)于 2024年10月01日在**市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024年10月28日在 ****点击查看交易中心 A410不见面开标室二开标,并于 2024年10月28日完成评标工作。****点击查看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 ****点击查看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第1名 第2名 第3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联合体】**市佳成****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 【联合体】****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华丰****点击查看公司
投标报价(元) ****点击查看000.0000 ****点击查看400.0000 ****点击查看100.0000
质量(如有) 达到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省市设计规范、条例要求,并通过审查(国家或**省规定不需图审的项目除外),符合发包人相关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施工图纸及发包人相关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省市设计规 范、条例要求,并通过审查(国家或**省规定不需图审的项 目除外),符合发包人相关要求。施工要求的质 量标准:合格。 符合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施工图纸及发包人相关要求 达到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省市设计规范、条例要求,并通过审查(国家或**省规定不需图审的项目除外),符合发包人相关要求。达到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施工图纸及发包人相关要求。
工期(日历天、交货期、服务期) 9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10日历天,施工工期:80日历天,工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9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 10 日历天,施工工期:80 日历天,工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9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如有) 姓名 范浪 吴飞 王进
证书名称 市政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市政二级建造师注册证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 鄂242****点击查看24246 鄂242****点击查看89664 鄂242****点击查看79775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24年10月29日至 2024年11月01日(**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点击查看
地址:**市淦河大道19号
联系人:杨凯
电话:139****点击查看7661
2、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市银泉大道506****点击查看广场4号楼2单元2601,2603室
联系人:刘贤丽
电话:139****点击查看7179
3、公共**交易综合监督机构:**市****点击查看管理局
地址:
联系人:
电话(传真):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2024年10月29日

相关附件: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评标报告(公示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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