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区上仓镇东塔庄村村内街道太阳能路灯工程 |
挂牌价格 | 35000.000元(总价) | 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分期付款方式:以签订的书面合同为准 |
投标方条件 | 具有经销安装路灯能力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 |
其他描述 | 1.质量要求:应严格按国家现行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指导工程建设的有关文件及竞价文件的内容进行施工。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1.)路灯采用**亚明品牌200w分体式太阳能路灯(一体化压铝灯壳、多晶硅太阳能板、大容量锂电池、led灯芯)。 (2.)村内街道原有路灯杆不再使用,新路灯安装于街道内的低压水泥电线杆上,安装高度距离地面4.0米。 (3.)工程包含太阳能路灯采购及安装、线材、工程物料运输等,安装必须安全、规范、牢固。 (4.)施工所需主材、耗材、辅料(包括金属抱箍、绝缘胶带、线材)一律由承包方购置。 2.质量验收: 工程竣工后由发包方安排人员验收 (五)建设地点: 东塔庄村除外环、中心大街以外的所有村内街道 。 四、投标方资格要求 具有经销安装路灯能力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 五、其他相关事项 (一)投标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投标方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二)其他:签订合同后工程款需由中标方先行垫付,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发包方支付工程款的90%,最后10%的工程款待质保一年期满后付清;意向方在项目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该项目进行实地踏勘,做到全面了解及成本核算,一经报名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项目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项目的全部状况及瑕疵,并承诺具备该项目的报名资格及施工能力,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项目状况、瑕疵及不具备完成该项目的施工能力等为由拒绝签约,否则交易保证金无偿归发包方所有,并承担因延误工期给发包方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中标方负责全过程的安全生产,包括安全事故和第三者的意外伤害及财产的赔偿,工程施工的一切安全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此次交易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工程完工后,受让方提供合法合规票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5000.00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阶梯价 | 100 |
挂牌期 | 5 |
价款划入账号 | 02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12****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005 |
账户名称 | ****点击查看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公司**黑牛**道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