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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节假日国旗悬挂项目 |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 采购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项 | 4782 | ****点击查看268 |
合计金额小写: ****点击查看268 元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叁拾壹万零贰佰陆拾捌元整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服务期限 |
1 | 节假日国旗悬挂项目 | 广告服务 | 主干道统一悬挂4 号国旗(144cm*96cm),国旗下沿离地高度不低于 2.5m | 项 | 1 | ****点击查看268 | 项目一采3年 合同一年一签3年总价为 ****点击查看804元 |
合计金额小写:****点击查看268元 /年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叁拾壹万零贰佰陆拾捌元 每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详见《投标报价清单》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1)每年国庆节不少于7日、元旦节不少于3日、春节不少于15日、五一国际劳动节不少于5日,全年共计不少于30日,各节假日国旗悬挂工作必须在节前1天内完成,撤除工作在节后的1天内完成,具体悬挂天数以采购人通知天数为准。在合同规定的节日前,采购人发出悬挂国旗的通知,自此日起3天内,需按采购人通知要求及相关规范完成悬挂国旗的任务,不计天气和其他条件的影响。
(2)服务范围:
序号 | 道路名称 | 路段起止点 | 小计(杆) |
1 | 金星路 | **界-西二环中一九骏南门口红绿灯(由北往南) | 446 |
2 | 杜鹃路 | 金星路-银杉路(由西往东) | 69 |
3 | 观沙路 | 杜鹃路-**大道(由北往南) | 23 |
4 | 含光路 | 岳华路-西二环(由东往西) | 123 |
5 | 金谷路 | 谷丰路-金星路(由西往东) | 34 |
6 | 谷丰路 | 杜鹃路-含光路(由北往南) | 42 |
7 | 枫林路 | 麓景路-湘江一桥(从西往东) | 357 |
8 | 云栖路 | 猴子石大桥-长潭西高速出口(由东往西) | 186 |
9 | 麓谷大道 | **大道-枫林路(由北往南) | 84 |
10 | 雷高路 | 枫林路-**大道(由南往北) | 426 |
11 | **坡路 | **红路-银盆路(由西向东) | 588 |
12 | **大道 | 二环线桥-****点击查看收费站(由东往西) | 928 |
13 | 谷苑路 | 雷高路-麓云路(由西往东) | 194 |
14 | 麓云路 | 桐坡西路-枫林三路(由北往南) | 128 |
15 | 枫林路 | 黄桥大道-麓景路(由西往东) | 464 |
16 | **红路 | 黄金大道-枫林路(由北往南) | 274 |
17 | 雷锋大道 | 绕城高速-**大道桥下(由北向南) | 392 |
18 | 瑞龙路 | 麓枫路-文轩路(由西向东) | 15 |
19 | 谷园路 | **坡路—瑞龙路(由东向西) | 9 |
20 | 合计(杆) | 4782 |
(1)维护保养:挂悬挂期间,每天安排2台巡逻车,每车安排3名巡逻人员全天进行巡逻维护。现场巡查人员如在路面、绿化带等地方发现国旗,及时回收并补。
(2)材料更换:根据国旗法规定,为保证国旗的完整、整洁等,第一次安装后,三年合同期内每年需全部更换配件材料一次,国旗每次悬挂后必须全部更换一次,更换后的国旗依照《中华人民**国国旗法》相关规定处置。
(3)材料要求:每杆采用2面4号国旗(144cm*96cm)下方裁缝成筒进行悬挂,滚边方管采用2支镀锌方管25#1.5mm厚方管*2.1m长,且每支方管钻10mm圆孔2个,旗杆固定螺杆采用8mm螺杆2套,旗杆固定螺丝垫片采用8mm螺丝+垫片2套,螺杆套胶管采用10mm胶管2套。
(4)主干道统一悬挂4号国旗(144cm*96cm),国旗下沿离地高度2.5m。
(5)普通路灯杆(圆形)悬挂国旗统一采用抱箍+全包围橡胶垫固定,不得单独使用抱箍或铁丝固定。
(6)多杆合一路灯杆利用卡槽构件固定。
(7)悬挂规范要求:悬挂国旗的长边与短边尺寸必须严格按照3:2的比例。白色滚边仅应在国旗的上方。国旗悬挂完成后,左侧国旗的五角星应在该国旗画面中的左上方,右侧国旗的五角星应在该国旗画面中的右上方,形成对称。
(8)人员安全保障:乙方在参与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应负责其所有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以及承担人身意外事故引发的责任、损失和所有费用。采购人不承担本项目工作人员因意外(包括但不限于:在驻场工作中发生的意外以及抵达驻场途中及返程中发生的意外)所致的任何责任。编制人员安全保障方案报送采购人,以确保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实施期间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并配备专职安全员,做好事前安全培训工作、事中安全保障工作、事后安全维护工作。制订严密的人员安全制度,杜绝一切人身、设备责任事故,保证安装施工期间零事故率。
(9)应急处理:国旗悬挂期间,突发交通事件、极端天气等,能够作出相应的应对方案及解决措施。能随时应对采购人提出的临时任务。如遇突击性任务,成交供应商要服从安排,无条件及时组织人员完成工作,超出合同约定的工作量,据实进行新增。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1)项目验收按照《****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等文件执行,验收单要求附悬挂数量表及悬挂范围内影像资料(可体现每段路实际悬挂数量、悬挂质量),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投标人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作业进行监督管理,对安全及质量不符合规范的,甲方有权制止。
(2)甲方必须保证乙方在合同范围应该享有的权利,按时支付费用。
(3)乙方应严格按合同约定范围及时保质的提供服务。
(4)乙方应组织员工的技术及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安全及质量意识,全面履行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安全管理职责,确保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乙方员工因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7.违约责任无
(1)各节假日天数以国家统一放假天数为准。
(2)中标单位完成悬挂任务后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由双方组织验收,签署验收合格单。
(3)因政策变化、城市建设、道路改造等情况,各任务路段不宜悬挂国旗时,合同按实际履行数量计算或自行终止。
(4)无论任何天气,必须做好悬挂期间的巡查及维护,如采购人巡查人员发现悬挂国旗期间,有损毁、掉落、歪斜现象发生(除极端天气),发现一杆并拍照告知,在接到通知后的2小时内到达现场并作出整改或修复,否则采购人处以1000元/次罚款;如采购人巡查人员发现悬挂国旗期间,国旗有明显残破、不符合规范、出现国旗倒挂及其他侮辱国旗事件,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5)在运营维护期间,负责路段遇市、区、街道领导巡视发现后点名批评,造成重大影响或产生重大舆情的,采购人有权处以20000元违约金。
甲方(公章): | ****点击查看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点击查看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市金星北路一段517号 | 地址: | **省**市**区**市**区井奎路43号山水庭院一期4栋603房 |
法定代表人: | 陶湘闽 | 法定代表人: | 李立兵 |
委托代理人: | 谭灏 | 委托代理人: | 李立兵 |
电话: | 183****点击查看9086 | 电话: | 195****点击查看6531 |
传真: | 0731-****点击查看9323 | 传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