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塔寺乡石佛寺村八组太阳能路灯亮化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东塔寺乡石佛寺村八组太阳能路灯亮化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于 2024-09-29

招标详情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东塔寺乡石佛寺村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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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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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塔寺乡石佛寺村八组太阳能路灯亮化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09-05

东塔寺乡石佛寺村八组太阳能路灯亮化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东塔寺乡石佛寺村八组太阳能路灯亮化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105972.80元

采购需求:详见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1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执行,监狱企业和残疾人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或存在《****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5)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6)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7)****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5日至2024年09月10日(谈判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报名时间内须将投标登记表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以邮****点击查看公司邮箱****点击查看@163.com****点击查看公司现场进行投标登记。

方式:邮箱发送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3日15点00分(**时间)

地点:****点击查看商务中心5楼510-511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13日15点00分(**时间)

地点:****点击查看商务中心5楼510-51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诵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东塔寺乡石佛寺村

联系人:马云

联系方式:138****点击查看33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点击查看商务中心5楼510-511

联系人:马荣

联系方式:0953-****点击查看123

****点击查看

2024年09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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