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福区沙坪街道农民安置房(板塘四期)项目开福区沙坪街道农民安置房(板塘四期)项目澄清答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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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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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金霞新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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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69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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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沙坪街道农民安置房(板塘四期)项目**区沙坪街道农民安置房(板塘四期)项目澄清答疑公告

项目名称 **区沙坪街道农民安置房(板塘四期)项目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2406-430105-04-05-994512
交易分类 房建市政工程 所属管辖范围 **区
相关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区沙坪街道农民安置房(板塘四期)项目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2025年1月28日17:00)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本次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如下:

一、对投标人疑问的回复

问题1: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省外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点击查看协会评定的综合工程质量奖项,在当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评标办法中加分的,按省级优质工程奖加分;投标人如能提供每年该综合工程质量奖项数量控制在 100 项以内 (含)的,则该获奖工程按省级综合工程质量奖加分。鉴于**大部分省级综合工程质量奖均未颁布,为体现本项目招标公平、公正,在本项目该次招标中“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审的奖项、标准化工地”的“省级综合工程质量奖”是否不予计取。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2:请问投标函附录中逾期竣工违约金是否按专用合同条款7.5.2(4)10万元/天填写或者填写“按合同约定执行”

答:可以填写“按合同约定执行”。

问题3、履约担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3.1条与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前后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以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中约定为准,需提供履约担保。

二、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3.1履约担保中

√不要求提供履约担保;

□要求提供履约担保

1.保函形式:银行业金融机构保函、担保公司担保(□****点击查看公司保函□****点击查看公司保函)、保险公司保证保险

2.担保金额:/

修改为:

□不要求提供履约担保;

√要求提供履约担保

1.保函形式:银行业金融机构保函、担保公司担保(√****点击查看公司保函□****点击查看公司保函)、保险公司保证保险

2.担保金额:合同总价的8%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相关内容的相应进行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本次发布的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保证交纳截止时间延期至2025年2月24日,开标地点不变。本次澄清答疑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附件(3)
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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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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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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