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堰镇生态整治片区一期项目光伏亮化照明设备采购项目项目预公示

大堰镇生态整治片区一期项目光伏亮化照明设备采购项目项目预公示

发布于 2024-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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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万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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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堰镇生态整治片区一期项目光伏亮化照明设备采购项目项目预公示

大堰镇生态整治片区一期项目光伏亮化照明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

1.招标条件

大堰镇生态整治片区一期项目已由宁****点击查看改革局以**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批准文号:****点击查看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100%落实,项目业主为**市**区****点击查看公司,招标人为****点击查看,委托代理机构为****点击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约18350万元,其中**工程造价约13550万元。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50亩,总建筑面积约25000平方米,实施内容主要包括万竹共富综合体项目、****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停车场、****点击查看基地、****点击查看基地、****点击查看基地提升工程、****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中心、柏坑环村机耕路提升工程、大堰****点击查看基地等10个项目组成。建设地点:**市**区大堰镇。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光伏系统设备、亮化照明设备的采购及配套服务,包括供货、产品的包装、运输、配合安装、调试、检测、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保修期保修服务等。招标控制价为****点击查看380元。
2.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交货期:接招标人书面通知后30日历天;整体进度满足总承包单位施工进度;配合安装等伴随的相关工作内容须根据招标人的具体要求执行。
2.4技术性能指标:所供设备必须满足设计、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要求、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大堰镇生态整治片区一期项目光伏亮化照明设备采购项目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投标产品制造或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具有制造主要招标设备(光伏系统设备、亮化照明设备)的能力(若只能制造某一项或某几项的,还须提供其他几项主要招标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同时具有(光伏系统设备、亮化照明设备)设备的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否则不予认可。若两个或两个以上代理商以同一个制造商的品牌及型号就本项目进行投标,则招标人都将拒绝;如代理商和制造商以同一个制造商的品牌及型号就本项目进行投标,则招标人都将拒绝。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公告发布的媒介


5.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街道**家苑会所三楼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58****点击查看414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市**路599号科技大厦4楼

联系人:胡淼、毛春叶

联系电话:134****点击查看0817

电子邮件:/

附件(2)
招标文件预公示(签章).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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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堰镇生态整治片区一期项目光伏亮化照明设备采购项目(大堰镇生态整治片区一期项目光伏亮化照明设备采购项目)设备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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