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质疑项目情况
项目序列号:****点击查看项目名称:****点击查看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品目编号:****点击查看001品目名称:****点击查看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代理:****点击查看
二、质疑信息
质疑供应商:****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区首钢**之光5号地1号塔楼35层
三、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质疑环节:中标结果公告和中标结果更正公告
质疑内容:质疑事项1:一、对中标单位的服务资质存在质疑 二、对中标单位的服务报价存在质疑
事实依据:详见《关于对****点击查看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的质疑函》及附件。
法律依据:详见《关于对****点击查看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的质疑函》及附件。
请求:对相关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和核实并回复,确保本项目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四、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
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我单位于2025年6月19日收到贵单位递交的质疑函,经调查、研究,现回复如下: 质疑事项1:本项目为物业管理服务,根据《****点击查看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消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核定相关工作的通知》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物业服务行业不再需要供应商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不成立。 质疑事项2:一、本项目共有14家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点击查看**公司的投标报价未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二、根据招标文件异常低价审查要求,****点击查看**公司已对其投标报价提供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点击查看委员会未认定****点击查看**公司存在异常低价及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情形。贵单位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不成立。 如对本次回复不满意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五、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94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87号令)》、《****点击查看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消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核定相关工作的通知》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
六、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