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书城装饰工程照明设备采购比选公告

江北书城装饰工程照明设备采购比选公告

发布于 2025-09-03

**书城装饰工程照明设备采购

比选公告

一、项目名称

****点击查看中心书城装饰工程照明设备采购比选项目。

二、比选标的

**中心书城装饰工程照明设备供货 (设计、制造,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等)、装配(含出厂前组装、测试和检验等)、装卸、运输(含包装、保险)和指导安装、调试、考核、验收,以及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人员培训和其它相关服务等工作内容。

说明:

1.工程量为暂估量,作为各比选申请人共同的报价基础,应以比选人下发的供货通知数量为准。

2.系统调试和需指导施工方处理产品的相关事宜由供货方负责。

3.交货地点:**市**区观音桥步行街洋河一路68号比选人指定汽车卸货点。

4.需提供样品。

三、参选人资格要求

序号

资格条件

注明

1

比选申请人为制造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国境内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盖鲜章

2

比选申请人为代理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国境内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比选申请货物制造商授权书。

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授权书复印件,盖鲜章。本比选项目同一标段中,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各相关比选均无效;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在本比选项目同一标段中选标,否则各相关比选均无效。

3

2020年1月1日起至比选申请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照明设备的销售业绩(代理商自己的业绩),且业绩合同金额在48万元及以上。

提供业绩合同(含货物采购清单),货物采购清单可隐去数量、单价,不可隐去总计金额。若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总金额的,还应提供项目业主的证明材料。

四、服务核心要求

(一)交货期

10日历天,计划开始交货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二)质量保证期

自比选人签署验收合格文件次日起不少于24个月。

五、参选流程及时间

环节

时间/地点

要求

文件获取

2025年9月4日10:00-16:00

至****点击查看**公司领取(地址:****点击查看岸区南滨路162号**能源大厦1幢10楼)

保证金缴纳

2025年9月5日16:00前

账户:****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碑支行,31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150816,金额1万元。

参选文件提 交

2025年9月8日09:30前

密封递交地址:****点击查看岸区南滨路162号**能源大厦1幢10楼

联系人:唐文勇

联系电话:****点击查看2413 138****点击查看3185

开 标

2025年9月8日09:30

开标地址:****点击查看岸区南滨路162号**能源大厦1幢10楼

六、联系方式

1.比选人:****点击查看

2.地址:**市两江新区加工区六路七号

3.联系人:冯老师 电话:199****点击查看1377

说明:

1.完整比选文件请至指定地址领取,电子版可通过联系人邮箱获取。

2.参选人须严格按附件格式制作文件(A4装订成册,一式两套)。

3.本公告解释权归比选人所有,未尽事宜以比选文件为准。

****点击查看

2025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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