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后审】长三角一体化南太湖未来新城绿色金融园区基础设施项目——景湖路西延工程方案-初步设计

【资格后审】长三角一体化南太湖未来新城绿色金融园区基础设施项目——景湖路西延工程方案-初步设计

发布于 2025-08-29

招标详情

湖州南太湖新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
联系人联系人22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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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75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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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399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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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建设工程设计项目(服务类)【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长三角一体化南****点击查看**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已****点击查看管理委员会****点击查看管理委员会文件【项目代码:****点击查看】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100%,本次招标设计费用估计约790万元。招标人为****点击查看,代建方****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点击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景湖路西延工程方案-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标段包编号: A33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2****点击查看1001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三角一体化南****点击查看**园区基础设施项目——景湖路西延工程方案-初步设计

2.2设计范围:景湖路西延工程位于**南**新区,西接**路,东接现状景湖路,全长约3.542km,标准段红线宽30m,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60km/h ,城市主干路标准,项目跨越长兜港(Ⅲ级航道,双向通航,河宽约260m,最大单跨不小于150m)和小梅港(Ⅵ级航道,双向通航,河宽约50m,一跨过河),包含大型桥梁的景观以及景观装饰。

2.3设计内容:包括桥梁工程、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景观绿化工程、交安工程、路灯工程及概算等。

2.4设计阶段及质量要求:本次招标设计为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各阶段、各专业设计内容和深度应符合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符合各审核、审批部门的要求,并满足招标人及相关部门提出的相关设计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合格等级。

2.5设计成果要求:

2.5.1投标阶段设计成果及深度要求:满足国家规定相应成果内容及深度,具体应包括以下内容:

1)区位图;

2)现状分析图;

3)总平面图;

4)横断面设计图;

5)道路设计与交通分析图;

6)竖向设计图;

7)绿化设计图;

8)主要景点或节点效果图(鸟瞰图、透视图);

9)项目估算;

10)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技术资料。

2.5.2成果制作要求:

所有设计成果提供全套电子文件(文本以 PDF 格式,图纸以 CAD 格式)

2.5.3本次招标需提供的设计文件为方案文件,各经济指标均为建议值,****点击查看政府或相关部门要求调整。其余阶段设计成果要求详见各阶段设计服务内容。

2.6设计依据:国家、省、市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适用于工程的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等其余需要的资料。

2.7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及估算编制,方案通过后4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

2.8服务内容及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3. 投标人及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满足(3.1.1.1)和(3.1.1.2)。

3.1.1.1市政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及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3.1.1.2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

3.1.2中标人为**省外企业的须在中标后(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后5日内)提供有效的进浙备案证明。

3.1.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需满足3.1.1.1条,联合体单位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职责分工,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非牵头人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非牵头人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3.2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投标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2中标人为**省外企业的须在中标后(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后5日内)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效的进浙备案证明。

3.2.3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3其他要求:(1)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4投标人资格要求条款。(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前须在**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完成相关注册。

4. 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市公共**交易系统(http://ggzyjy.****点击查看.cn/)—“交易主体登录”,下载获取后缀名为“.HZZF”的招标文件。

5.2 未注册用户可通过招标公告中附件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进行查看咨询。

5.3注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0572-****点击查看028 ;CA数字证书办理:https://ggzy.****点击查看.cn/zhejiangnew/ca_system.html。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19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录**市公共**交易信息网—交易主体登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上传“CA数字证书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8.评标、定标方式

根据《**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浙发改公管〔2023〕256号)文件精神,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和定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红丰路1366号

联系人:朱敏

电话:0572-****点击查看305

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市静江公寓1单元1101室

联系人:胡颂民、张治中

电话:0572-****点击查看738

监督管理部门:****点击查看管理委员****点击查看发展局

地 址:****点击查看委员会1号楼508(红丰路1366号)

电话:0572-****点击查看675

10. 软件技术支持

**市公共**交易系统技术服务电话:0572-****点击查看028、0572-****点击查看790

服务热线:****点击查看980000

CA数字证书咨询请点击https://ggzy.****点击查看.cn/zhejiangnew/ca_system.html

11.其他:

11.1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于2025年8月21日至2025年8月26日在**市公共**交易平台公示。

11.2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是指将传统的开标场所搬到网上,招标人、投标人只需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无须到开标现场参与即可进行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投标人在线质疑、招标人在线回复等操作。

附件(1)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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