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沐阳东苑商住小区建设项目-室外配套工程(EPC总承包)集采混凝土任务

昌吉市沐阳东苑商住小区建设项目-室外配套工程(EPC总承包)集采混凝土任务

发布于 2025-06-04

招标详情

新疆兵团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162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724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729条

立即监控

招标编号: ****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 **市沐**苑商住小区建设项目-室外配套工程(EPC总承包)

发布日期:

联系人: 潘智

联系电话: 181****点击查看7725

截止时间:

第一章 招标说明

一、招标条件

****点击查看就**市沐**苑商住小区建设项目-室外配套工程(EPC总承包)所需商混材料进行招标,现招标前期各项工作已完成。

二、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市

2.工程内容及规模:沐**苑小区配套工程(园林景观工程、室外综合管网、亮化工程、电力外网)及初设方案中所含的所有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覆土、营养土和室外土方挖运;园林绿化种植与养护;园路道路的结构;所有路面、装饰面层施工;道路侧石的铺设;硬质小品(包括但不限于景观亭、水池、花坛、车库廊架);花钵、水钵、雕塑、室外座椅、遮阳棚、各种家具小品等;室外景观工程的给排水(含装饰井盖板);灌溉系统、喷泉设备供应及安装;室外灯具(包括但不限于庭院灯、高草坪灯特色灯具、水下射灯、围墙壁灯、植物插地射灯、植物埋地射灯、埋地灯、吊灯);水景、机电(总包提供水、电接驳点)含绿地排水系统、绿化喷系统、照明灯光系统、绿化养护系统、运动步道、社区安防等各种园林装饰等相关的水、电安装工程及小区室外综合管网工程,亮化工程等。

3.工程施工工期:120日历天

三、招标内容

序号

材料名称

型号

单位

数量

含税单价

合价

备注

1

商品混凝土

C20

立方米

1184.15



1.混凝土强度等级:C20混凝土
2.厚度:300mm

2

商品混凝土

C15

立方米

131.42



混凝土C15垫层

3

商品混凝土

C20

立方米

1741.55



混凝土C20基础

4

商品混凝土

C25

立方米

727.98



混凝土C25墙

5

商品混凝土

C30

立方米

14.33



混凝土C30电缆沟

四、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主体资格: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点击查看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并处于正常开业状态,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不良行为记录,****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没有不良**记录。

4.2资质条件:投标人要有相应的经营范围,物资、设备经销商要有生产商的授权书,相应资质证书,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4.3供货商:具有协调解决满足招标人需求的能力。

4.4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没有处于破产状态。

4.5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3年内没有出现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

4.6业绩要求:至少有一项合同额在 40 万元及以上的供销业绩。

4.7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5.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以“第十一师国有企业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为准。

5.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http://jcpt.****点击查看.com

5.3获取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第十一师国有企业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为准。

5.4投标文件提交地点:http://jcpt.****点击查看.com

5.5开标时间:以“第十一师国有企业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为准。

六、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6.1投标人必须提供不少于投标须知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2000元),并在获取投标资料时提交给招标人。

6.2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的形式转入招标人账户(必须公对公):

账户名称: ****点击查看

开 户 行: ****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路支行

账 号: 65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50002073

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时请在汇款时注明“安装公司沐阳小区商混材料的投标保证金”,对因未注明项目简称及汇款事由而造****点击查看公司认领的,保证金一律不退换,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3 招标人将拒绝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书。

6.4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每个月第一个周三及第三个周三办理退款,投标人需提前五天自行联系集采人员办理退回(集采人员详见“8.5集采人员”),予以无息退回。

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后,中标人自行联系集采人员办理退回(集采人员详见“8.5集采人员”)。

6.5 如有下列情况,将没收投标保证金:

6.5.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书或未参加投标的;

6.5.2宣布中标后,投标人未能在 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的;

6.5.3 投标过程中出现与其他投标人IP地址一样,被判定为围标串标的;

6.5.4 投标报价中无特殊情况二次报价高于一次报价的。

6.5.5 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时未按照要求注明备注的。

6.5.6投标保证金未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的形式转入招标人账户的。

七、其他事项:

7.1招标报名时获取招标文件须出示的文件资料:

7.1.1提供符合招标公告中“4.1-4.7”的证明资料;

7.1.2如招标人限定品牌,需提供限定品牌的授权资料;

7.1.3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原件);

7.1.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7.1.5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2招标过程中,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收取或支付招投标产生的费用。

八、联系方式

8.1招 标 人: ****点击查看

8.2项目地址:**市

8.3项目经理:梁** 188****点击查看6598

8.4集采人员:凌帆 191****点击查看2687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