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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省**市霞乡村里塔至西坑村庄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省**市**市万福南路东侧光彩大市场B区13幢1003号
成交金额:****点击查看365.52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点击查看365.52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8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省**市霞乡村里塔至西坑村庄人居环境综合整治 施工范围:本工程位于**市胡乐镇霞乡村里塔至西坑,主要工作内容为里塔至西坑段沿线路面提升、雨水管网及污水管网布置,**路灯、老厕所改造提升、**青砖围墙、仿竹篱笆等。 施工标准(质量):合格,(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 施工工期:70日历天,接采购人通知后进场,直至通过验收。 项目负责人:龚衡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皖234****点击查看10866 |
五、评审专家名单:舒杰、曹一鸣、周孟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代理服务费。
2、金额:2.5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点击查看、****点击查看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胡乐镇鸿门街道鸿南路1号、**市青龙****点击查看广场2幢15单元15005号,联系电话:0563-****点击查看001、0563-****点击查看880。也可在**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点击查看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陈女士,联系方式:0563-****点击查看025,地址:**市人民路1号)。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胡乐镇鸿门街道鸿南路1号
联系方式:蔡先生、0563-****点击查看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青龙****点击查看广场2幢15单元15005号
联系方式:王工、0563-****点击查看8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先生、王工
电 话:0563-****点击查看001、0563-****点击查看880
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