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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市**区**道路路灯数字化照明设施能源托管项目监理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市**区蒋王庙4号中试楼3层
中标(成交)金额:366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市**区**道路路灯数字化照明设施能源托管项目监理服务 服务范围:开展**市**区**道路路灯数字化照明设施能源托管项目监理服务 服务要求:符合采购人要求 服务时间:自项目准备阶段至项目改造建设期结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完成竣工备案及资料移交)正式进入运营期,包括项目后期结算审计结束及缺陷期满。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 |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郑秀琴、赵军、张玉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0.4万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人(成交供应商)承诺的业绩:
序号 | 业绩名称 | 业绩金额 | 甲方 | 乙方 | 合同签 |
1 | **市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一期)项目监理 | 0.88% | **市住房和城 | **音****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 | 2022年5月 |
**市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二期)监理 | 0.85% | **市住房和城 | ****点击查看 | 2024年1月 | |
2 | ****点击查看政府网站集****点击查看市政府网站改版项目监理 | 3.82万元 | ****点击查看中心 | **音****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 | 2023年7月 |
3 | ****点击查看中心**市电子政务外网安全监测平台等3个项目监理 | 9.68 | ****点击查看中心 | **音****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 | 2023年 |
4 | ****点击查看园区智能化管控平台项目监理 | 12.684 | **省**市承 | **音****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 | 2022年11月 |
5 | ****点击查看交易中心阳光四季一体化智慧云平台监理 | 21.5万元 | **市公共** | **音****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 | 2022 |
6 | “宁企通”惠企综合服务平台监理(含软件检测) | 65.8万元 | **市政务服务 | **音****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 | 2021年11月 |
7 | **智慧文旅综合管理与服务平台项目监理服务 | 24.8万元 | ****点击查看旅游局 | **音****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 | 2021 |
8 | **市公共安全视频运维项目监理服务 | 15.16 | ****点击查看**局 | **音****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 | 2023年 |
9 | **经开区(东部、****点击查看园区封闭化管理项目监理 | 39.3万元 | **省**市承 | **音****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 | 2022年 |
10 | **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 4.8万元 | ****点击查看商务局 | **音****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 | 2022年 |
11 | **市凤祥路与春晓路交叉口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工程项目监理服务 | 1.0212 | **市**区住 | **音****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 | 2024年 |
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有质疑的,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线上提交两种方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关于采购文件中非通用条款部分方面及评标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关于采购文件通用条款部分以及采购程序方面的质疑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代理机构作出回复。
质疑供应商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线上提交两种方式向****点击查看管理局提出投诉。省级预算单****点击查看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或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线上提交两种方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起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点击查看**广场北三楼
联系方式:0562-****点击查看5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点击查看斗星城B7座1802室
联系方式:177****点击查看41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177****点击查看4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