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区路灯能源费用托管与智慧城市管理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08-07 16:11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方式:更正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中企业综合实力2、评审标准为:
序号 | 评审因素 |
3 | 企业综合实力 | 2、投标人具备本项目所在地挂高不低于25米挂载**及7x24小时电力保障能力(须提供挂载**的用地产权证明或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扫描件,同时提供**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点击查看.cn/可查(查询截图)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挂载**检测报告扫描件。30处以下不得分;30-50处的得2分;51-100处的得3分;101-150处的得4分,151处以上的得5分。 注:(1)检测报告需体现:①挂载**的地理位置(**区XXX)经纬度、现场照片;②挂载**的高度≥25米; (2)电力保障能力方面需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
现改为:
序号 | 评审因素 |
3 | 企业综合实力 | 2、投标人具备本项目所在地挂高不低于25米挂载**及7x24小时电力保障能力。30处以下不得分;30-50处的得2分;51-100处的得3分;101-150处的得4分,151处以上的得5分。(挂载**包括但不限于:高塔、高层建筑楼顶、气象监测站、广播电视塔、输电线路杆塔等。) 注:(1)挂载**地理位置的证明材料须提供挂载**的用地产权证明或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扫描件和挂载**之间的地理位置间隔不小于500米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2)挂载**的高度≥25米,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包括承诺函)。 (3)电力保障能力方面需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未按要求提供不计分。 |
更正事项 | 更正前时间 | 更正后时间 |
开标时间 | 2025-09-04 09:00 | 2025-09-09 09:00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5-09-04 09:00 | 2025-09-09 09:00 |
缴纳保证金时间 | 2025-09-04 09:00 | 2025-09-09 09:00 |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本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采购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更正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点击查看
联系人:刘主任
电 话:0731-****点击查看9479
地 址:**市**区雷锋东路52号
二、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联系人:李昊明、丁立邦
电 话:152****点击查看3645
地 址:长****点击查看开发区沿河路二段118号智成交通产业园办公大楼第8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