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练祁河河道护岸应急工程(苗木搬迁)竞争性磋商公告

宝山区练祁河河道护岸应急工程(苗木搬迁)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于 2025-06-26

招标详情

上海市宝山区水利管理所
联系人联系人47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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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练祁河河道护岸应急工程(苗木搬迁)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 ****点击查看 受 ****点击查看 委托,对 **区练祁河河道护岸应急工程(苗木搬迁) 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区练祁河河道护岸应急工程(苗木搬迁)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总投资:30万元

最高投标限价:29.9850万元

采购需求:本工程西起塘西街,**杨盛河,共涉及8段维修整治岸段。招标范围:工程周边配套绿化搬迁,包括苗木起挖、运输、种植及种植后的保成活措施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环保产品、新能源产品、绿色建材、绿色建筑、绿色包装等以及落实预留份额措施,****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将其视同小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www.****点击查看.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点击查看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从事城市园林绿化项目的施工企业,应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园林绿化工程从业人员项目负责人电子卡,在册且无在建项目记录(同一报建编号的工程分期施工的除外,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要求:◆小型工程:◆标段最高投标限价400万元以下(含400万)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置,最低应为4人(含)以上,且需包含*园林项目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各1名,上述人员须为本市园林绿化企业人员库内人员;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为预留采购份额采购项目,预留采购份额措施为整体预留。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登记证书等)、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更换为三证合一的供应商提交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后,无需再提交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供应****点击查看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从事城市园林绿化项目的施工企业,应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园林绿化工程从业人员项目负责人电子卡。

(4)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要求:◆小型工程:◆标段最高投标限价400万元以下(含400万)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置,最低应为4人(含)以上,且需包含*园林项目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各1名,上述人员须为本市园林绿化企业人员库内人员;

(5)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加盖公章、法人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6)“信用中国”截图或信用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页面的截图。要求查询时间不得超出获取时间。

注:以上报名资料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2、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领取时间:2025年6月27日~2025年7月3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报名单位携带需提交的资料,前来领取磋商文件(事前需联系),过时不候。

(2)领取地点:**市**区高境镇宝锦国际111号103室。

(3)文件工本费:每本1000元,售后不退。

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磋商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响应将被拒绝。

注:供应商须保证报名及获得磋商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响应截止时间及地点:

1、响应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25年7月8日09时30分,响应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市**区高境镇宝锦国际111号103室。

3、响应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五、磋商评审时间及地点:

1、磋商评审时间:2025年7月8日13:00。

2、磋商地点:**市**区高境镇宝锦国际111号103室。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点击查看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点击查看.cn)”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点击查看

地址:**区水产路2399号905室

联系人:朱萌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高境镇宝锦国际111号103室

联系人:颜春燕

电话:150****点击查看5045

传真:021-****点击查看1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