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审管批字〔2025〕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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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点击查看政府关于申请批复2024年**区燕子墩乡重点小城镇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燕政发〔2025〕9号)及其附件收悉。经研究,同意该初步设计,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4年**区燕子墩乡重点小城镇建设项目(项目代码 ****点击查看)
二、项目建设地点
**市**区燕子墩乡燕子墩村下简路、黄汪路、下新渠、中心村周边。
三、项目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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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一)将下简路两侧人行道及树池拆除,改造为健身步道1829㎡,增加安全护栏1450m,休憩驿站1座,特色标识30个,特色太阳能路灯26盏。
(二)****点击查看活动中心2018.21㎡(其中地上1746.95㎡,地下271.26㎡)。
(三)建设小微绿地3124㎡,休憩凉亭1座,儿童无动力设施5组,成品石桥2座。
(四)下新渠文化走廊盖板上喷涂双色健身步道标识3239㎡,与农田衔接处增设安全护栏575m,建设3座休憩凉亭,氛围灯50组。
(五)下新渠西侧环境整治,铺设渠道盖板385米,两侧绿化1207㎡。
****点击查看中心村一期已建民宅房前屋后进行绿化,绿化面积7627㎡,休憩凉亭1座,成品石桥1座,成品铁艺栅栏1102米。
五、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绿化等工程设计方案
六、项目建设工期
2025年3月—2026年2月
七、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概算总投资1697.04万元,其中工程费1517.38万元,其他费98.85万元,预备费80.81万元。
资金来源:自治区住建厅重点小城镇项目奖补资金。
八、有关要求
(一)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点击查看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点击查看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试行)》(惠政发〔2023〕10号)的规定执行。
(二)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如期投入使用。
(三)根据《****点击查看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本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待项目资金全部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
附件:《2024年**区燕子墩乡重点小城镇建设项目》审定概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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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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